壓力容器用材料受供應及材料品種、規格方面的限制,壓力容器設計人員經常會碰到壓力容器制造單位提出的“材料代用”申請。
TSG 21-2016明確指出“壓力容器制造、改造、修理單位對受壓元件的材料代用,應當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的書面批準,并且在竣工圖上做詳細記錄。
”材料代用利于壓力容器制造的順利進行,不會因為少量材料的采購問題影響工期,也有利于消化制造廠的庫存,但材料代用涉及強度、溫度、腐蝕、制造、試驗等問題,工藝人員或設計人員應加強材料代用管理,對材料代用的審批慎之又慎,要考慮到所有相關失效模式。





一般來說,強度級別高的,其冷加工性能與可焊性就較差,二者負相關。所以在進行這方面的代用時,應相應調整焊接工藝,在熱處理時也可能會有相應變化,應給予充分重視。壓力容器的分類(1)按承受壓力的等級分為:低壓容器、中壓容器、高壓容器和超高壓容器。(2)按盛裝介質分為:非、無毒;或有毒;。壓力容器檢驗除了上述檢驗項目外,還要進行耐壓試驗(一般進行水壓試驗)。對主要焊縫進行無損探傷抽查或全部焊縫檢查。
壓力容器所用的全部金屬材料要具有優良的性能,包括材料的力學性能、耐腐蝕性、耐高溫性和制作工藝等。儲存壓力容器(代號C,其中球罐代號B):主要是用于儲存、盛裝氣體、液體、液化氣體等介質的壓力容器,如各種型式的儲罐。但每種壓力容器對對材料性能的要求在不同情況下也是不一樣的,所以,材料代用中的"優"與"劣"判斷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