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壓力容器時,一方面應重視不同結構的選擇比較,另一方面對與制造工藝密切相關的結構,設計者可以只提要求而將具體結構的設計交由制造方選擇處理,這一點對設計單位中對制造工藝不甚熟悉的設計者尤為重要。
現以焊接結構為例,標準( GBIT 150.3)中給出的焊接結構僅是提示性的,制造時可以參照但并非要求強制執行,實際上許多制造企業多年來已各自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常用焊接結構,除非特殊的接頭結構要求,設計者沒必要硬性規定坡口的型式、尺寸與角度,僅在圖樣上提出主要要求(如應全焊透或局部焊透)即可。





壓力容器所用的全部金屬材料要具有優良的性能,包括材料的力學性能、耐腐蝕性、耐高溫性和制作工藝等。儲存壓力容器(代號C,其中球罐代號B):主要是用于儲存、盛裝氣體、液體、液化氣體等介質的壓力容器,如各種型式的儲罐。但每種壓力容器對對材料性能的要求在不同情況下也是不一樣的,所以,材料代用中的"優"與"劣"判斷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分離容器:用于完成介質的質量交換、氣體凈化、固、液、氣分離的容器。貯運容器:用于盛裝液體或氣體物料、貯運介質或對壓力起平衡緩沖作用的容器。內部或外部承受氣體或液體壓力,并對安全性有較高要求的密封容器。早期主要用于化學工業,壓力多在10兆帕以下。容器的檢驗周期,一般為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對盛裝空氣和惰性氣體的制造合格容器,在取得使用經驗和一兩次內外檢驗確認無腐蝕后,檢驗周期可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