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用液面計應符合什么要求?
壓力容器用液面計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應根據壓力容器的介質、高工作壓力和溫度正確選用。
在安裝使用前,低、中壓容器用液面計,應進行1.5倍液面計公稱壓力的液壓試驗;高壓容器的液面計應進行1.25倍液面計公稱壓力的試驗。
盛裝0℃以下介質的壓力容器,應選用防霜液面計。
寒冷地區室外使用的液面計,應選用夾套型或保溫型結構的液面計。
用于、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危害介質的液化氣體壓力容器上,應有防止泄露的保護裝置。
要求液面計指示平穩的,不應采用浮子(標)式液面計。
移動式壓力容器不得使用玻璃板式液面計。





由于壓力容器的使用特點及其內部介質的化學工藝特性,往往需要在容器上設置一些安 全裝置和測量、控制儀表來監控工作介質的參數,以保證壓力容器的使用安全和工藝過程的 正常進行。 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主要有安全閥、片裝置、緊急切斷閥、安全聯鎖裝置、壓力 表、液面計、測溫儀表等。
上述六大部件 (筒體、封頭、密封裝置、開孔接管、支座及安全附件)即構成了一臺壓 力容器的外殼。對于儲存用的容器,這一外殼即為容器本身;對于用于化學反應、傳熱、分 離等工藝過程的容器,則須在外殼內裝入工藝所要求的內件,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產品。